映泰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直接隸屬於董事會,除在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,每月或必要時向董事長及審計委員會報告。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共3人。稽核主管之任免,規範於公司「董事會議事規範」;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,依本公司「核決權限表」、「薪資管理辦法」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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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
我們為公司的整體利益和成功服務,確保公司在合規、道德和義務方面做出正確的決策。
功能性委員會
本公司確保特定領域的專業知識得到充分利用,並增強對重要事項的監督與管理。
映泰於 2021 年設置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,行使證交法、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之職權。
映泰於 2012 年設置薪資酬報委員會,其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,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,至少每年開會 2 次,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,向董事會提出建議,以供其決策之參考。
為實現永續發展目標,本公司於2025年11月10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「永續發展委員會」,隸屬於董事會之功能性委員會。委員會由4名成員組成,其中含2名董事,由董事長擔任召集人,負責統籌永續發展相關政策及推動方向。
本委員會於 2025 年底新成立,當年度尚未召開會議,故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未有開會紀錄。
內部稽核
我們的目標是確保公司的運作符合法律法規、內部政策和最佳實踐,同時提供建議來改進業務流程與風險管理。
映泰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直接隸屬於董事會,除在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,每月或必要時向董事長及審計委員會報告。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共3人。稽核主管之任免,規範於公司「董事會議事規範」;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,依本公司「核決權限表」、「薪資管理辦法」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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